? ? 根據《水利安全生產技術服務機構能力評價管理辦法》和《水利安全生產技術服務機構能力評價規程》(T/CWEC 52-2024)等有關規定,結合專家評審中反映的典型問題和申報單位的咨詢事項,我會進行了系統梳理,供各服務機構申報時參考。
一、哪些機構可以申報能力評價?
答:申報機構需滿足以下基本條件:
1.具有獨立法人資格,處于正常經營狀態,具備合法有效的營業執照(或法人證書)。
2.從事水利安全生產技術服務工作3年及以上,且評價期內(自申報截止之日向前推3年)具有相關工作業績。
3.具有良好的社會信用,依法納稅,評價期內無重大違法違規記錄、嚴重失信行為。
3.評價期內未發生人員死亡生產安全責任事故或對社會造成重大不良影響的事件。
4.評價期內不存在因自身主要責任導致服務對象發生較大及以上生產安全責任事故或對社會造成重大不良影響的事件。
二、非獨立法人或分公司可以申報嗎?
答:不可以。申報機構必須具備獨立法人資格,分公司或辦事處等非獨立法人實體不具備申報資格。
三、什么是“從事水利安全生產技術服務工作3年及以上”?如何證明?
答:“從事水利安全生產技術服務工作3年及以上”指自申報截止之日向前推3年,機構持續為水利行業提供安全生產技術和管理咨詢服務。證明方式為提供評價期內各年度的水利安全生產技術服務合同或項目業績證明材料。
四、評價周期與申報方式是怎樣的?
答:評價周期為每年一次。申報材料采用線上方式提交,由服務機構自行申報。登錄中國水利企業協會網站會員服務系統(網址:http://www.www.huanxinjd.cn),在“項目申報”欄選擇“2026年水利安全生產技術服務機構能力評價申報系統”,根據提示要求進行申報。
五、已獲得評價等級的機構再次申報有何要求?
答:已獲得B級或C級的服務機構,在評價結果公布之日起一年內不得再次申報。評價等級有效期為3年,有效期滿后原等級自動失效,需按初次申請程序重新申報。
六、如何理解申報條件中的“評價期內無重大違法違規記錄”?
答:“重大違法違規記錄”主要指被行政主管部門處以責令停產停業、暫扣或吊銷許可證、較大數額罰款等行政處罰,或被列入失信聯合懲戒對象名單等嚴重失信行為。
六、申報材料中的“設備設施”包括哪些設備設施?
答:設備設施分為通用設備和專業設備。
通用設備:如辦公電腦、打印機、復印機、交通工具等,是基礎配置。
專業設備:指與安全生產服務需求相匹配的設備,如測距儀、測溫儀、氣體檢測報警儀、無人機、智能安全帽等。
僅提供辦公設備而缺乏與安全生產服務相關的專業設備,該項將酌情扣分。
七、從業人員的社保證明有何具體要求?
答:社會保險繳納證明是核實人員規模與勞動關系的關鍵材料。
期限要求:應提供申報前連續6個月及以上的社保繳納證明。僅提供1個月或不足6個月的,將影響評分。
人員范圍:須為與機構簽訂正式勞動合同的專職人員。退休返聘人員需提供勞動合同(或聘用協議)、退休證明,無需社保證明。
合同要求:勞動合同期限應至少為1年以上,且在有效期內。
八、簽訂勞動合同但未繳納社保的人員,能否計入“人員規模”?
答:不能。評價標準明確要求人員規模統計口徑為“簽訂勞動合同并由服務機構繳納社會保險的工作人員”。應繳未繳社保的人員不計分。
九、人均年產值和納稅額如何計算?
答:計算基數應為機構在水利安全生產技術服務業務方面的產值和納稅額。若機構業務多元,應剝離非水利行業的產值和相應納稅部分。無法剝離或剝離不清,將導致評價結果無法真實反映其在水利行業的經營能力,并可能影響相關項得分。
十、哪些人員可以被認定為“安全生產技術人員”?
答:須同時滿足以下條件:
1.為本單位簽訂勞動合同并繳納社保的正式員工(或退休返聘人員)。
2.具有安全生產技術服務相關專業(如水利水電工程、安全工程等)的技術職稱或職業資格。若職稱或職業資格專業與安全生產服務無關,該人員不計分。
十一、外聘專家需要提供什么證明材料?
答:外聘專家不計入正式員工,但需提供以下有效證明:
聘用協議或聘書:須在有效期內,明確雙方權利義務。
專家資質證明:提供其滿足評分標準要求的專業技術職稱證書或安全專家庫成員證明文件。
僅提供專家名單而無有效聘用協議或資質證明的,不予計分。
十二、如何理解“技術方法與工具應用”中的先進科技?
答:此項旨在考察服務機構采用科技手段提升服務質量與效率的能力。證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
采用無人機、機器人進行現場巡查的影像資料或服務記錄。
應用人工智能(AI)、物聯網技術進行安全風險定性定量分析的報告。
提供相應技術裝備的采購或租賃合同。
十三、對論文、專著、專利、標準等創新成果有何具體時效與關聯性要求?
答:成果須同時滿足:
時效性:成果獲得時間應在申報截止之日向前推3年內。超過此期限的成果不予計分。
關聯性:成果內容必須與安全生產相關。非安全領域的成果不予計分。
權屬性:論文、專利、軟著等成果的所有人或作者中,須包含申報機構或其正式員工。外聘專家的成果不計入。
十四、哪些業績會被認定為有效的水利安全生產技術服務業績?
答:必須同時滿足:
行業屬性:服務對象為水利行業的企事業單位或工程項目。非水利行業的項目(如工礦商貿、煙花爆竹等)不計分。
服務內容:屬于評價規程定義的安全生產技術服務范圍,如安全風險評估、隱患排查、應急管理咨詢、安全生產標準化建設等。
證明材料完整:須提供委托合同(含項目信息、服務內容、合同金額、簽字蓋章頁)、服務成果文件及服務對象滿意度評價意見表(須加蓋項目法人或委托單位公章)。
十五、服務對象滿意度評價表有何具體要求?
答:這是業績認定的關鍵材料,需注意:
評價主體:必須是項目委托單位(服務對象)出具。
內容與簽章:須對服務項目做出“滿意”或同等認可的評價,并加蓋項目法人或委托單位公章。僅有本單位自評證明或評價表未蓋章的,該項業績的滿意度得分不予認可。
十六、“服務反饋”指標中的“地區服務評價”是否需要自評打分?
答:“地區服務評價(7分)”指標由省級水行政主管部門或省級水利行業協會等單位評價賦分,申報單位在自評環節不需要對該指標打分。
十七、申報材料中存在哪些常見的“一票否決”或重大扣分項?
答:根據專家評審實踐,以下情況可能導致單項不得分或整體不予評價:
材料造假:如社保清單、勞動合同、外聘專家協議、業績合同、滿意度評價表等關鍵材料存在偽造、變造或邏輯矛盾。
業績不符:提供的業績均非水利行業項目。
材料嚴重缺失:未提供任何社保繳納證明、無管理制度文件、主要業績缺少合同或驗收證明。
文件自相矛盾:如公司任命的技術負責人與申報材料中提供的人員不一致,且無合理解釋。
十八、評價結果分為幾個等級?有何應用價值?
答:評價結果按分值劃分為三個等級:
A級:90分及以上
B級:80分(含)至90分(不含)
C級:60分(含)至80分(不含)
低于60分不予評價
評價等級是體現服務機構專業能力與信譽的重要標志,可作為水利工程建設安全生產責任保險承保機構、水利生產經營單位選擇服務機構的重要參考,也可作為政府監管、行業表彰的參考依據。
十九、其他問題應如何咨詢?
答:其他未盡事宜可查閱《水利安全生產技術服務機構能力評價管理辦法》、《水利安全生產技術服務機構能力評價規程》(T/CWEC52-2024),或咨詢中國水利企業協會安全質量部。聯系電話:010-63203549、632036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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